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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龙头条] 龙友注意!与菲律宾人通婚,离婚门槛大幅降低

时间:2026-10-8 17:07 0 354 | 复制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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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龙网专讯】龙友留意啦!10月8日,菲律宾最高法院发言人办公室发布官方通报称,最高法院全体大法官会议于10月7日批准修订《法院规则》,降低菲律宾配偶在国外离婚后、向菲律宾法院申请承认该离婚的举证难度。对中菲跨国婚姻来说,中国籍配偶与菲律宾配偶在中国办完离婚后,菲律宾一方回国申请承认、重新结婚,门槛比以前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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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家庭法典》第26条第2款,菲律宾人与外国人结婚后,如果外籍配偶在国外依法离婚并因此可以再婚,菲律宾配偶也可以再婚,前提是菲律宾法院承认这份外国离婚。此前,申请人除了证明离婚确实发生,还必须向法院证明该国的相关法律,这对身在海外的菲律宾人来说非常困难。

修订后,申请人只需证明国外的离婚确实发生,不必再证明外国法律。新规同时设立两项推定:一是外国离婚默认使外籍配偶可以再婚,除非离婚判决本身注明只是"有限离婚",反对申请的一方要负责证明这不是彻底的离婚;二是离婚文件的英文译本,只要译者宣誓证明准确,就默认译文无误。这两项推定都可以被相反证据推翻。

最高法院强调,这并不意味着外国离婚在菲律宾自动生效。申请承认离婚的法律程序依然必须走,第26条第2款的实质条件也没有变。反对方仍可以以缺乏管辖权、未经通知、欺诈或明显的法律或事实错误为由提出异议。

菲律宾是全世界极少数没有一般离婚制度的国家之一。对大多数菲律宾公民来说,婚姻只能通过婚姻无效宣告或婚姻撤销来解除,耗时长、费用高,法定分居也不能再婚。穆斯林菲律宾人适用另行规定,是例外。在菲律宾结婚的中菲夫妻,同样面临这一现实。

如果中国籍配偶与菲律宾配偶在中国依法办理离婚,菲律宾配偶回到菲律宾后,可以拿着中国的离婚证明或判决书向菲律宾法院申请承认。按照新规,申请人不再需要费力证明中国的婚姻法规定,只需证明这场离婚确实发生;中国的离婚属于彻底解除婚姻,也符合新规对"可再婚"的默认推定。

据通报,修订将在最高法院网站公布后15天生效,决议全文尚未公布。需要提醒的是,申请承认离婚仍须在菲律宾法院进行,离婚文件通常还要办理认证并翻译成英文,建议有需要的龙友提前咨询菲律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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