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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院二读通过反政治王朝法案

时间:2026-5-21 09:58 0 1548 | 复制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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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日报】众议院5月20日二读通过禁止政治王朝、推动平等参政权的法案,以落实1987年宪法的规定。

众院第8389号法案,即《反政治王朝法案》,禁止二等亲以内血亲或姻亲在同一地区竞选或担任公职。法案以口头表决(viva voce voting)方式获议员通过。

众议长李武志与多数党领袖桑德罗•马科斯是该法案主要提案人,另有173名联署提案人。

广泛支持反映国会内部对制定反政治王朝法的强烈支持。该法案长期被视为重要立法事项,亦被立法-行政发展咨询委员会(LEDAC)列为优先法案,并获小马科斯总统背书。

法案是在众院选举与选制改革委员会建议下获二读通过。该委员会由南兰佬省第一选区众议员阿忠(Zia Alonto Adiong)领导,并将17项相关提案整合为替代法案。

法案采用“二等亲限制”范围,是基于在吕宋、未狮耶与棉兰佬进行咨询后所作决定,期间各界既表达支持,也提出对执行问题的忧虑。

1987年宪法第二条第26节规定,国家应依法禁止政治王朝,但国会至今从未制定相关实施法律。

阿忠在提出法案时表示,替代法案是在全国广泛咨询,以及审慎考量与规管政治家族相关的法律、宪法与实际问题后制定。

他在全体辩论期间强调,采用二等亲限制(而非四等亲),是为确保法案具有可执行性与合理性,因为若范围过大,可能对选举署造成严重行政负担。

阿忠还指出,法案并非永久禁止个人参选公职,而只是规范同一地区内近亲同时或接续集中掌握民选职位的情况。

在质询期间,议员们讨论了法案的宪法基础、对地方政治结构的影响、选举署执法机制,以及如何在维护人民参选权的同时,落实宪法反对政治家族的明确精神。

根据法案,“政治王朝”被定义为配偶或二等亲以内亲属对民选政治权力的集中、巩固或支配。

法案禁止二等亲以内亲属或配偶,同时在全国、省、市、镇或描笼涯政府中担任或竞选民选职位,也禁止他们在同一立法选区竞逐众议院席位。

法案一旦正式立法,将从下一次选举开始适用。

法案还规定,所有公职候选人须向选举署提交宣誓证词,声明其参选不会形成被禁止的政治家族关系。

若有亲属提出参选而可能构成被禁止的政治家族,法案也设立解决机制,包括自愿退选;若相关人士无法达成协议,则以抽签方式决定由谁出任职位。

此外,法案要求选举署在法律生效后90天内制定实施细则与条例。

若法案最终立法,将成为1987年宪法通过以来,首部全面定义并禁止政治家族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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