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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点评] 罚款不如罚站

时间:2025-8-27 10:44 0 101 | 复制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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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载于《世界日报》)

大马尼拉市长议会(MMC)拟对在国家首都区河流倾倒垃圾的民众施以重罚,首次违规者面临至少5000比索的罚款。在笔者看来,这一举措看似严厉,实则可能沦为一纸空谈。对于习惯乱扔垃圾的人而言,罚款制度往往形同虚设,既难以执行,也难以真正改变行为。与其依赖惩罚,不如采取另一种方式——罚站示众。

所谓罚款,其有效性取决于两个关键因素:一是罚款金额是否足以震慑违规者;二是执法能否落实到位。从过去在治理乱扔垃圾的问题上看,这两点都难以保证。首先,5000比索对于低收入群体而言是一笔不小的数目,许多人根本无力支付,最终可能导致罚款不了了之。其次,执法成本高昂,不管是警察还是描笼涯人员,都难以全天候监控每一条街道或河道。更关键的是,罚款制度缺乏教育意义。违规者缴纳罚款后,往往只是将之视为“花钱消灾”,而非真正意识到自身行为给城市带来的危害性。如此一来,乱扔垃圾的现象依然无法根治,垃圾堵塞下水道、雨季内涝的问题仍会反复上演。所以笔者认为罚站示众或许是一种更有效的手段。让违规者在公共场所站立,接受路人的注视甚至拍照,当违规者的行为被拍摄并上传至社交媒体后,不仅当事人会受到舆论谴责,其他潜在违规者也会因此产生畏惧心理,从而减少乱扔垃圾的冲动。利用社会舆论的压力迫使其反思,这种方式是在于激发羞耻感——人类天生在意他人评价,当自己的不文明行为被公开曝光时,内心的羞愧感会促使其行为改变。适度利用社会监督的力量,是一种可行的治理策略。例如,新加坡对乱扔垃圾者采取严厉的社区服务惩罚,违规者需穿着醒目背心在公共场所清理垃圾,既起到了惩戒作用,也教育了公众。

与其让5000比索的罚款沦为纸上空文,不如让违规者站在路边,接受公众目光的洗礼。毕竟,对于许多人来说,金钱的损失可以忍受,但面子的丢失,才是真正的切肤之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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