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龙网

收起左侧
发新帖

广州一市民与他人发生争执,顺手将宠物狗放超市干货架,超市负责人:四个干货架已被清空、消毒,至少空置一周;不打算追责狗主人

时间:2026-7-28 15:19 0 232 | 复制链接 |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近日,“女子将宠物狗放在超市干货架”相关事件在社交媒体引起热议。7月27日,羊城晚报记者走访事件发生地——广州白云区滘心村一超市,超市正常营业,门口张贴有“谢绝宠物进入”的相关提示语,涉事货架已清空。超市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讲述了事发经过,他表示,宠物狗主顾客与超市内另一位顾客发生争执,其间顺手将其宠物狗放在干货架上;当时已马上报警处理,干货架也已清空、消毒。律师表示,超市有权劝导劝阻顾客携带宠物进店;若造成货品损失,宠物主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DSC0000.jpg

涉事的四个干货货架已被清空

事件还原:


女子与他人争执

随手将狗放在干货架

27日中午,记者看到超市门口张贴着“本超市谢绝宠物进入,不便之处敬请谅解”的相关提示语。在干货架上,记者看到有四个塑料筐被空置,但价格牌仍在。从价格牌可知,这四处原本摆放的干货为白莲、百合、麦冬、鹿茸菌。有店员表示:“事件发生后,货架已清理。”

正忙着在收银台工作的超市店长李先生表示,事件发生在7月23日傍晚,一位宠物狗主顾客在超市内与另一位顾客发生争执:“当我发现宠物狗主时,她正在与另一位顾客吵架。我们至少有两位店员在劝导,但也被宠物狗主顾客打了。店内其他顾客也有帮忙劝架。”

对于双方争吵的原因,李先生了解到:“另一位顾客经过宠物狗主身边时,不小心蹭到狗主鞋子边缘,狗主骂了蹭到她的顾客。后续,双方发生争执。”

DSC0001.jpg

网传视频截图

李先生也向记者展示了事发的监控录像,但他称,不方便将视频发给记者。记者从监控录像看到,抱着宠物狗主的顾客与另一位顾客发生争执。其间,宠物狗主将其宠物狗随手放在身旁的干货架上,宠物狗没有牵绳。

“看到宠物狗主顾客情绪比较激动,肚子也隆起,我们不敢再和她说话或拉开她。”李先生说,当时已马上报警,辖区派出所民警有到现场处理,民警劝导宠物狗主离开。另外,宠物狗主顾客的男伴也在现场道歉了。

“我们对被打的顾客免单。”超市负责人、另一位李先生表示,事件发生后,已马上清理涉事干货,并对货架进行清洁、消毒。对于货物的损失,这位李先生表示:“没有具体计算下架的干货损失了多少钱,也不想追究宠物狗主和其男伴。为了让顾客放心,四个干货货架至少空置一周。”

店长坦言:


凭良心做好自己

暂不售卖原品类干货

平时是否会劝导顾客不要带宠物进超市?店长李先生表示:“超市门口一直有张贴相关提示语。另外,如果看到有顾客想带宠物进店,会立即劝导。有些顾客愿意暂时将宠物放在门口;但有些顾客不听劝,我们也没办法,毕竟没有执法权力。”

DSC0002.jpg

负责人表示,超市门口一直有张贴“谢绝宠物进入”的相关提示语

对于该事件,李先生表示:“事件造成的损失我们自己承担。没必要特意澄清,怕事件再往不好的方向发酵。当时的监控视频也不想传播在网上。”

李先生坦言:“我们作为商家,凭自己良心做好自己就可以了。”

对于四个干货架的后续,李先生说:“四个货架已清洁、消毒,近期不再售卖原来的干货品类。目前,已让采购人员重新进货,将安排其他干货货品上架售卖。”

律师提醒:


超市有权劝导劝阻顾客携宠物进店

广东源浩律师事务所律师黎思思表示,依据《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销售食品的超市属于法定犬只禁入区域(除导盲犬、扶助犬之外),普通宠物犬依法不得进入,超市有权对携带宠物犬进店的顾客进行劝导劝阻。

黎思思认为,若宠物主人违规携带宠物犬进入超市,且主动将宠物放置在干货食品货架,直接造成食品污染。超市按照食品安全规范,清空、消杀涉事货品属于合理处置。

黎思思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相关规定,由此产生的货品损失,理应由宠物主人承担赔偿责任。另外,也提醒市民,应文明养犬,不能逾越法规与食品安全底线,不能损害公共利益与商家财产权益。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扫码添加微信客服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