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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陆运署周一澄清,电动自行车和电动三轮车自明年起禁止在国家公路上行驶,但在1月2日前,违规驾驶者不会被查扣车辆。
陆运署署长拉卡尼劳(Markus Lacanilao)在记者会上表示,虽然查扣措施已延迟至1月2日执行,“但这并不意味着从12月1日至1月1日,这类车辆可以在国道上行驶。”
他指出:“我们的执法人员会告诫驾驶者不得在国道上行驶,但不会查扣车辆。真正的处罚将在1月2日开始执行。”
拉卡尼劳补充,电动自行车和电动三轮车仍可横穿国道,该禁令仅针对沿国道行驶的情况。此外,只要车辆尺寸符合要求,这类车辆仍可在自行车道上行驶。
陆运署此前曾宣布,出于安全考虑,自12月1日起,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及轻型电动车若在国道行驶,将被查扣。但在收到驾驶者反馈后,执行日期延至1月2日。陆运署现正计划开展宣传活动,确保车主了解新规。
根据内政部第2023-195号备忘录,拉卡尼劳指出,2023年至2024年间,涉及电动自行车和电动三轮车的事故有所增加。他解释道:“这些车辆不被允许上国道,是因为它们速度慢,易阻塞车流,碰撞风险高,尤其在部分路段,行驶速度快时更危险。”
他还表示,陆运署即将发布关于电动自行车和电动三轮车的详细指引,至于车辆登记事项,仍需等待交通部的进一步指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