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方轰黎拉罗沙是逃犯 求大理院直接驳回申诉
商报讯:检察署于周五请求大理院驳回参议员罗纳德·“石头”·黎拉罗沙(Ronald "Bato" dela Rosa)针对国际刑事法院对其发出逮捕令的申诉。在其长达83页的 G.R. No. 278747 文件中,检察署以缺乏实质理由为由,请求大理院驳回黎拉罗沙的“附综合动议的紧急陈述”和“极其紧急的补充陈述暨动议”。
检察署表示:“黎拉罗沙参议员无权获得禁止令来禁止将其逮捕并移交给国际刑事法院”,并引述了以下论点:
a) 没有需要立即保护的明确且不容置疑的权利。
b) 即使假定黎拉罗沙参议员拥有明确且不容置疑的权利,该权利也未受到实质性和重大的侵犯。
c) 黎拉罗沙参议员也未能证明迫切需要禁止令以防止任何严重损害。
d) 刑事调查侦察组的传票(随后已被撤回)根据第10973号共和国法是有效的。
e) 议会豁免权的保护从来不是为了成为逃避公共问责的盾牌。
f) 本院在发出禁令救济时必须极其谨慎,而黎拉罗沙参议员在不干净的情况下不能援引衡平法。
检察署还表示:“逃犯的本质在于故意使自己置身于执法范围之外。这种本质恰恰体现在黎拉罗沙参议员故意逃避逮捕的行为上。逃犯失格原则也应适用于他。”
黎拉罗沙于周一向高等法院提交了这些申诉,寻求在行政部门对国际刑事法院对他发出的逮捕令采取行动之前获得司法救济。他提出了一项动议,呼吁高等法院针对国际刑事法院逮捕令的执行发出临时禁制令。
黎拉罗沙阵营尚未就检察署向大理院提出的上诉发表评论。
早些时候,该参议员的律师之一吉米·邦多克(Jimmy Bondoc)表示,“他们将遵守根据标准程序发出的合法命令”。
他说“他们一再要求提供所谓逮捕令的副本,但从未收到过”。
目前仍无关于黎拉罗沙下落的资讯。
然而,大理院并未批准黎拉罗沙寻求的临时禁制令,而是指示政府官员就其反对执行国际刑事法院逮捕令的申诉发表评论。高等法院给被告官员72小时的时间对该陈述发表评论。
检察署随后于周五按要求向大理院提交了其意见。
这位参议员曾任警察将军,在罗德里戈·杜特地担任市长和菲律宾总统期间,曾担任达沃市警察局长,后担任菲律宾国家警察总监。国际刑事法院检察官将黎拉罗沙指定为杜特地在全国范围内通过杀戮来“铲除”罪犯的“共同计划”的涉嫌共同犯罪者之一。
大理院作出裁决后不久,黎拉罗沙在得知对自己有逮捕令后已缺席参议院六个月,在重新现身参与参议院领导层更迭投票后,再次消失。
周五,代理司法部长弗雷德里克·维达(Fredderick Vida)表示,已针对黎拉罗沙发布了移民局 监视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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