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刑事法院如何逮捕德拉罗萨?律师们这样说!
【菲龙网专讯】11月8日,监察专员雷穆拉称国际刑事法院(ICC)已对菲律宾参议员德拉罗萨(Dela Rosa)发出逮捕令后,外界纷纷关注他将如何被逮捕及移交。ICC律师助理克里斯蒂娜·孔蒂(Kristina Conti)解释,若德拉罗萨被拘捕,这将被视为“向国际法院管辖权的交出”,而非传统意义上的“引渡”。她强调,ICC发出的逮捕令是“国际性逮捕令”,并非某一国家发出的“外国逮捕令”。
孔蒂指出,引渡是国与国之间的事务,而ICC并非国家,因此不适用菲律宾的引渡程序。她解释,ICC成员国或合作国有义务承认并执行国际逮捕令,其程序包括:ICC预审分庭签发逮捕令;登记处将逮捕令与正式请求送交各成员国及国际刑警组织;接收国依据本地法律协助定位与拘捕;随后依据《罗马规约》第59条,将被捕者提交司法机关确认身份后,可移交至ICC羁押中心。
针对“菲律宾已退出ICC是否仍有义务配合”的质疑,孔蒂表示,ICC已裁定对杜特尔特禁毒调查仍具持续管辖权,菲律宾因此仍须履行合作义务。她并强调,ICC不承认任何基于职务的豁免权,“即便是现任总统也可能被发出逮捕令,因此德拉罗萨不能以‘参议员身份’为由拒捕。”
菲律宾人民律师联盟(NUPL)主席科尔特斯(Ephraim Cortez)则指出,根据《罗马规约》第127条第2款,菲律宾在2019年正式退出前已签署条约,因此仍须配合处理退出生效前启动的调查。该条款明确规定,缔约国在退出后,仍须履行退出前产生的合作义务。
至于最高法院近日通过的《引渡程序规则》是否适用于德拉罗萨一案,科尔特斯表示“不适用”。他解释,引渡规则仅适用于国与国之间依据引渡条约提出的请求,而ICC并非国家,因此不能视为“请求方”。
报道称,ICC上一次通过国际刑警组织执行逮捕行动是在3月11日,当时菲律宾政府已将前总统杜特尔特移交海牙国际刑事法院,随后多项诉讼被提出,质疑ICC的司法管辖权及政府与国际刑警的合作合法性。
页: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