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岷署启用随身摄影机 推行非接触式违停取缔
大岷区发展署周三启用随身摄影机,辅助实施“非接触式违规取缔政策”。
商报:大岷区发展署(MMDA)周三正式启用随身摄影机,针对主要干道及Mabuhay绕道路段的违规停车与道路障碍实施“非接触式取缔”。
大岷署署长罗曼多·阿特斯表示,首批已部署至少22台随身摄影机,目标为新成立的快速交通行动组配备100台设备。
该系统运作模式比照交通违规非接触取缔,将于24小时内透过简讯、电子邮件或“May Huli Ka”网站通知车主。通知函将附QR码连结违规影片及线上申诉入口。
快速交通行动组队员骑乘机车巡逻(不配备拖吊车),主要记录违停与障碍物情况。队员将于违停车辆挡风玻璃张贴取缔通知单,若驾驶在场则当面递交。阿特斯强调:“尽量减少互动。若驾驶拒收通知单,置于挡风玻璃即可;若仍遭拒,留置即可。反正后续会透过简讯或邮件通知。”
透过非接触取缔的违规车辆将不会现场拖吊或开立罚单。但负责清除道路障碍的特别行动组在独立勤务中仍可能执行拖吊。阿特斯补充:“先从主要干道及Mabuhay绕道实施。待大马尼拉理事会通过新版停车指南后,将扩大全区执法范围。”该理事会于八月成立技术工作小组,拟订大马尼拉统一禁停政策,目标九月完成建议以解决违停与交通壅塞问题。
内布里哈复职
本次启用仪式同时标志着埃迪森·“蒙”·内布里哈(Edison Nebrija)重返大岷署担任快速交通行动组组长。他去年11月因误报前参议员拉蒙·“蒙”·黎维惹使用乙沙公车专用道事件遭停职。内布里哈在计顺市Maginhawa街执勤时表示:“迄今取缔数量可观。因流程迅速隐蔽,违规者极难逃脱。”
他说明新政策无需拖吊或清除人行道,仅需拍摄车牌即可短时间取缔大量违规。
阿特斯表示队员已接受数据隐私与执勤规范培训。
内布里哈指出新政策避免争执,队员仅需拍照存证:“不再有‘女士,请借驾照开罚单’流程。理论上应零互动,但我们仍愿向民众解释。”他幽默表示复职逢雨是种祝福,并笑称:“有人问是否怀念街道,我反问是否有人怀念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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