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龙网管理员16 发表于 2025-7-16 15:06

杜特尔特被捕促立法!艾米提案:菲公民拒交外国法院!



原标题:杜特尔特被捕引爆立法!艾米提案:菲国公民非经菲法院,概不移交!
【菲龙网专讯】近日,菲律宾参议员艾米·马科斯(Imee Marcos)正式提交第557号参议院法案(也称为“罗德里戈·R·杜特尔特总统法案”),拟立法禁止在菲律宾境内未经本地法院签发逮捕令而将任何人移送至国际法院或其他外国司法机构。意在回应前总统杜特尔特,3月11日依据国际刑事法院(ICC)逮捕令在菲被拘并移交海牙受审一事。

艾米·马科斯在法案说明中称此类移交为“当局的滥权行为”和“非常规引渡”——即在未经正当程序的情况下将被拘留者移交给外国司法机构。并警告类似情况可能危及任何菲律宾公民。

法案核心禁令包括:
1. 禁止移交: 不得将在菲境内的任何人移交或促成其移交至任何国际法院、法庭、组织或国家,前提是该国际实体或国家的相关司法管辖权(调查、起诉、拘押、监禁或处决)未被菲律宾通过现行有效且未退出的条约或国际协议“明确且无歧义”地承认,或移交行为未获当事人书面自愿同意,或未经菲有管辖权的法院命令准许。
2. 禁止无令逮捕: 禁止为移交目的,在菲境内无本地有管辖权法院签发的逮捕令的情况下,逮捕、拘留或促成逮捕、拘留任何人。
3. 禁止未经许可的调查活动: 禁止任何人在未取得菲司法部(DOJ)及内政与地方政府部(DILG)许可的情况下,代表或支持任何国际法院或类似机构,对本地人士进行调查、逮捕、拘留或起诉。

配套措施:
- 财产冻结: 在菲法院被控违反该法案的个人,其在菲境内所有财产及权益(包括由菲公民或居民持有或控制的部分)将被冻结。
- 签证限制: 允许在菲法院单方面申请拒绝发放或取消外国人签证,如有充分证据表明该外国人计划在菲代表未被菲条约承认管辖权的外国机构进行调查、逮捕或移交活动。
- 救济与遣返: 法案规定所有曾遭受“非常规引渡”者(无论发生在法案生效前后)均有权在菲法院寻求救济。外交部须尽一切外交努力确保遭遇此情况的菲公民尽快遣返,并执行菲法院判决。

背景链接:
前总统杜特尔特于3月11日在菲律宾依据ICC逮捕令被当地当局逮捕,目前因被控在反毒战争期间实施法外处决(反人类罪)而关押在荷兰海牙。此事件直接推动了此项立法提案的出台。菲律宾政府于 2018年3月13日,宣布退出国际刑事法院的《罗马规约》,ICC对菲的管辖权存在争议。
此法案若通过,将显著提高外国司法机构或个人在菲境内开展执法或移交行动的门槛,并将菲法院的司法审查置于核心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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