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长:若有人提案 弹劾庭可表决撤案
世界日报:参议长兼弹劾法庭审判长依斯古礼洛6月25日表示,只要有参议员以法官身份正式提出动议,参议院弹劾法庭即可就撤销对副总统萨拉•杜特尔特的弹劾案进行表决。
在参院记者会上,有媒体询问是否允许直接提出撤案动议。依斯古礼洛回应:“没有任何法律、宪法条文或弹劾规则禁止提出动议。你无法阻止人们提出动议,参议院作为一个集体机构,若有动议被提出,我们就进行表决。 ”
他说明:“弹劾法庭中,只有在就被弹劾官员是否有罪时才需三分之二多数票,其余动议均可由简单多数票决定。 ”
依斯古礼洛指出:“假如要撤案的动议取得简单多数,从逻辑上说,这表示你无法凑足三分之二票数去定罪。 ”
他也补充说,若审讯启动,副总统的律师可在其预防性答辩中正式动议撤案,主张该弹劾投诉违宪,因为它触犯了宪法规定的“一年内不得对同一官员提出多次弹劾案”条款。
“我相信她的律师会在答辩中提出这一点,”依斯古礼洛表示。
他强调,弹劾法庭依法可接受任何形式的动议,包括直接裁定副总统有罪或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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