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接到命令:要么减肥 要么走人
世界日报:菲国警总长托雷将军6月17日表示,如果超重警察一年后仍无法减肥,他们将被开除公职。
托雷援引第6975号共和国法,即1990年《内政部和地方政府法》表示,担任警察的要求之一是“体重不得超过或低于其身高、年龄和性别相对应的标准体重5公斤。 ”
这位菲国警总长接受DZBB电台采访,他说:“所以这意味着,如果有标准体重和身高,你的体重不应该超过或低于5公斤。 ”
托雷解释说,根据菲国警的规定,体重不符合标准的警察将有6个月到1年的时间来恢复正常体重,但一年后,如果该警察仍然超重,他可能会被解雇。
他说:“对于那些有健康问题者,他们可能面临《完全残疾退役》,或被调到行政工作岗位。 ”
托雷补充说:“我们会就此事咨询国家警务委员会(NAPOLCOM),实际上,这有可能。 ”
托雷本月初才接任菲国警总长一职,他命令警官们保持身体健康,否则可能会影响他们的晋升。
菲国警表示,此举也将向公众展示警察的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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