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宪法协会:退回弹劾条款恐引发宪政问题
商报:菲律宾宪法协会(Philconsa)对作为弹劾法庭的参议院将针对副总统萨拉·杜特尔特的弹劾指控退回众议院提出质疑。
该协会主席、前大理院首席大法官布诺(Reynato Puno)在声明中指出,弹劾法庭此举将引发宪政问题。
他表示:“此举引发重大宪政问题,并挑战弹劾程序的完整性。菲律宾宪法协会警告,此举可能构成严重裁量权滥用,并危及我国宪政民主最基本原则:公职乃公众信任。”
他补充:“公职人员问责制的重要性不容忽视——绝不能通过程序手段加以规避。”
布诺指出,法庭命令引发的宪法疑虑包括:
严重滥用裁量权——参议院是否非法暂停其作为弹劾法庭已合法取得的管辖权。
——侵蚀众议院专属权力——要求众议院认证未违反一年禁令,是否侵犯宪法第十一条第三款赋予众议院的独有特权。
——迂回拖延战术——施加宪法及参议院规则中未规定的新要求,是否构成旨在延宕或阻挠审判的程序性手段。
——正当程序与公正性——替被告预设可能抗辩理由,是否损害参议院作为弹劾法庭的中立性。
——基本法律问题——仅因缺乏众议院认证即退回案件并暂停审判是否合理?菲律宾宪法协会强调,宪法及既有弹劾惯例均无此要求。事后创设此类要求将破坏权力分立与法治原则。
布诺指出,参议院不能仅因程序行为就丧失或暂停其作为弹劾法庭的管辖权。
布诺说:“正如大理院所裁决:‘一旦合法取得管辖权,不因后续事件而丧失。该权力持续至案件最终裁决或撤销为止(共和国诉廉政法庭案,G.R. No. 115748,1997年2月3日)’。”
他补充:“此持续管辖权原则完全适用于弹劾法庭——该学说已获既定实践强化,包括美国参议院审理的克林顿弹劾案,而我国弹劾程序正是效法该模式。”
布诺强调,弹劾作为人民追究公职人员责任的机制,绝不能被“程序发明”或“党派操作”所阻挠。
布诺说:“菲律宾宪法协会呼吁参议院恪守宪法职责,依据宪法与法治原则推进弹劾审判。任何规避此职责的行为都将严重危害我国民主体制。”
他补充:“菲律宾人民正密切关注。宪法对此有明确要求。”
周二晚间,作为弹劾法庭的参议院表决通过将针对杜特尔特的弹劾条款退回众议院,但未撤销或终止案件。
该动议以18票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杜特尔特于2月5日遭众议院弹劾,超过200名众议员联署支持经核实的弹指控。
副总统被控背弃公众信任、违反宪法、贪污腐败及其他重罪。
杜特尔特已否认所有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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